第一章 总 则
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加坡校友会,英文译名为“Xidi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”,是由在新加坡工作和生活的西电校友,自愿组成的非营利、非政治、非宗教性的联谊协会(简称西电校友会)。接受西电校友总会的指导,遵循新加坡政府的法律法规,正式注册成立。
第二章 宗 旨
1、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;
2、加强新加坡校友之间的联系和友谊;
3、促进本会和其它西电校友会的交流与合作;
4、协助母校发展与新加坡高等教育机构、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合作。
第三章 会 员
1、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自愿参加校友会活动,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,均系本会会员。
- 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前身机构,学习和工作过的学员及工作人员。
- 西电聘请的教授、名誉教授等专家学者。
2、权利
会员有选举本会领导机构(理事会)的权利,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,对校友会工作、方针提出建议、意见,必要时参加商讨决策的权利。
3、义务
会员有关心、支持和帮助校友会工作的义务,交纳会费的义务,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的义务,执行理事会和多数校友讨论通过的决议的义务。
4、会员资格解除
经口头或书面提出,或一直不参加校友会活动即自动解除会员资格。
第四章 全体会员大会
全体会员大会由协会的全体成员参加。大会每年举行一次,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召开。会议日期由理事会决定,并且由秘书处在会前至少一个月通知所有协会成员。
第五章 理 事 会
1、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。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职期限为五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2、理事会根据多数原则选出会长,由会长提名秘书长、副会长等理事会职务。
理事会任期内,个别理事的辞退与增补,由理事会研究决定。
3、理事会负责协会方针政策的执行工作,每年向全体大会提交审议报告并且介绍财务执行情况。
4、理事会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。决议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。
5、理事会有权提出协会发展方向和章程修改建议,提交会员全体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六章 日常工作
1、本会设会长一人,全面负责本会各项工作,并由若干位副会长协助。
2、本会设秘书长一人,在理事会领导下组织日常工作,并主持根据发展需要将逐步设立的如下办事机构:秘书处,会员部,外联部,文艺部,科技部,宣传部等
第七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监督
1、经费来源:
- 会员的会费与捐赠;
- 其他团体或个体的捐款;
- 有关社会机构给予的补贴;
2、财务收支均应有票据,有经办人和批准人签字。批准权限于会长及秘书长。较大帐款收支提交理事会同意。
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
由于可能的非常原因或本会半数以上会员提出,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认可,即决定本会暂停或终止。
本会终止后,由理事会作出总结报告并清理财务。结余财产由理事会研究处置办法。
第九章 附 则
本章程经理事会拟定,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。